: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8.8万元,占总成交额4.42%;游资资金净流入2082.55万元,占总成交额5.35%;散户资金净流出3801.35万元,占总成交额9.7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定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8.8万元,占总成交额4.42%;游资资金净流入2082.55万元,占总成交额5.35%;散户资金净流出3801.35万元,占总成交额9.77%。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种类、面值、方式、时间、对象、定价、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投向、滚存利润安排及决议有效期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限售期为6个月;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09.42万元,用于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09.42万元,用于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行对象范围适当,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认为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认为发行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还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此外,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认为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分红政策合理,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后,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6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会议主要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以及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此外,还将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方式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线。参会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详情参见公司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指出,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填补措施。假设2025年9月30日完成发行,发行价格12.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609.42万元,发行数量约3,028.07万股。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10%或持平,每股收益将受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旨在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公司具备丰富的人才、技术和市场储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应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公司将提升现有产品生产和销售、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相应承诺,确保措施落实。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发展、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明确,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必要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还将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此外,公司可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定,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如需调整回报规划,新的规划也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需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1年2月21日到位,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作出承诺。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修改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 第八条原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此外,《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手续。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发布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司自查结果显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行政处罚。然而,在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人形机器人业务内容不准确,导致股价连续涨停。公司在6月26日、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澄清互动易平台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对此,深交所于6月29日下发关注函,公司承认回复存在误导性陈述。随后,江苏证监局于7月10日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下发警示函,指出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史建伟、董事会秘书史维未勤勉尽责。深交所于8月18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认为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多项条款。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开展信息披露业务培训,完善互动易回复和审批流程,加强管理层学习,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09.42万元,用于两个项目:“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万元)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解决差额。“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将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实施,旨在扩大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生产规模,把握“国产替代”机遇,顺应汽车智能化趋势,提升市场响应能力。“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同样位于上述地点,旨在扩充工业轴承产能,丰富产品规格,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国产化水平。公司具备丰富的生产经验、专业人才团队、技术研发能力和稳定的销售渠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本次预案的披露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旨在践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不超过35名。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09.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认为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09.42万元,主要用于“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史建伟先生及其家族成员。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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